張貼日期: 2021-04-06 08:12:43 點閱:286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36786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依各校特性發展自主特色校園文化,塑造生命教育推動模式,建立優質友善校園環境,並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教育部特修正旨揭2計畫。
三、請貴校踴躍參與旨揭計畫,並於110年5月21日前檢送相關資料,以利本府辦理初審事宜。
四、有關薦送學校參與「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者,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五、旨揭2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頁「資料下載區」項下(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Default.aspx)或「教育部生命教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life.edu.tw/zhTW2/)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