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19-11-14 18:18:44 點閱:348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8年11月4日交安字第10850146301號函及第13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之「五、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項辦理。 二、依規定交通安全教育教師研習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可多利用此數位課程影片進行研習及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