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加強學生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正確認知及法治觀念!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4-12-26 14:00:55  點閱:3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完成微型電動二輪車教學懶人包及短影片歡迎下載參考及運用: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注意7大重點:

(一) 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二) 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將處300元罰鍰。
(三) 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容易造成微型電動二輪車引火燃燒。 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
(四) 不得載人及超速 25km/hr以上:載人違反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違反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
(五)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
(六) 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七) 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期間屆滿前記得要續保,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